通知
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渠道代理商
合作服务工作的通知
各市(州)分公司:
新冠肺炎疫情(以下简称“疫情”)发生以来,中国电信以高度责任感与使命感全面投入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履行央企责任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疫情对实体渠道经营产生较大影响,代理商面临店面房租、业务发展与销量承接、员工队伍稳定等多方面的压力,为切实帮助渠道代理商解决经营困难,稳定吉林电信渠道队伍,共渡难关,各市(州)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渠道代理商服务支撑工作,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联防联控疫情,助力合作伙伴有序复工
(一)落实代理商厅店疫情防控责任。各分公司实体渠道部(中心)要承担责任,自有厅店和代理商厅店疫情防控工作同安排、同部署,将吉林电信防疫安排、营业厅防控要求和服务口径宣贯至代理商。不具备防疫条件的代理商厅店,不得复工开业,严防疫情传染。
(二)积极帮助代理商协调解决物资困难。加强与代理商沟通,重点代理商要实现日沟通,普通代理商至少要双日沟通,及时掌握厅店情况、存在困难,积极协调帮助解决营业现场防护、消杀等防疫物资。
(三)向代理商开放中国电信信息化应用,疫情期间免收应用服务费。为支持复工复业,中国电信天翼云会议、企业云盘、云办公、来电名片、天翼对讲、手机云安全等6项信息化应用在疫情期间向代理商开放,免收应用服务费,直至疫情结束(以政府明示的取消各项防疫管控为标志)。各分公司同步梳理本地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,疫情期间向代理商开放。应用介绍见附件2。
二、制定渠道扶持政策,共克时艰服务用户
(四)调优渠道支撑费。对各类支撑费的达标门槛,季度、年度类目标按本地疫情周期(以当地政府下发时间为准,初定为2个月)进行降低,月度类目标按天等比降低;优化支撑费政策,疫情期间降低各档价值积分兑换系数对应的新发展积分目标值,新发展积分目标值最低可降至为零;提高价值积分的兑换系数,将原有兑换系数提高一至两档,最高不能超过档位上限。
三、快速兑付激励,多方式缓解代理商经营压力
(五)及时结算佣金激励。代理商疫情前已产生的渠道费用,包括12月和1月渠道酬金、渠道手续费、渠道支撑费,加快计算支付到账。疫情期间新发生的佣金月清月结,当月出账佣金,当月发起支付、当月支付到账。各分公司要严格执行落实。
(六)开辟绿色结算通道。疫情期间代理商发票获取、递交不便,允许先结算后补票,疫情后一个月内由渠道经理通知代理商补充提供。无票付款具体工作安排见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财务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中国电信财务业〔2020〕1号)。
(七)提供企业白条金融工具给予融资支持。针对特殊时期代理商资金压力问题,中国电信互金公司于2020年2月1日-3月31日专项推出企业白条优惠政策,代理商最高可借资300万,其中可提现资金最高可达100万,活动时间内借款享首月免息,首月后继续用款日息低至0.03%,低于主要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率,申请方式见附件1。
四、提供在线营销平台工具为代理商营销赋能
(八)提供外呼平台支持客户服务。各分公司在落实规范外呼管理基础上,加快外呼方案的审批速度,为疫情期间代理商提供客户关怀和服务提供支撑。我省目前外呼平台已上线,各地市可为代理商申请工号,通过外呼平台对代理商派单开展外呼工作。方案审批、报备仍按原流程执行,方案审批时限为当天。
(九)为代理商提供线上服务手段和工具。中国电信线上客户端、微信小程序(易受理)等客户自助服务手段,疫情期间向代理商免费开放。
五、组织代理商远程培训提升销售能力
(十)面向代理商开展远程培训。通过互联网方式,免费为渠道代理商、一线销售和服务人员提供5G业务体验、智慧家庭产品销售等重点业务场景培训,并将大咖秀、培训课件等优秀内部资源覆盖开放至代理商店员,提升代理商店员能力,为疫情后正常复业打好基础。各分公司2月中旬启动,3月正式开展渠道拓展能力提升月活动。
六、联合产业链开展促销,降低代理商库存压力
(十一)协调产业链开展终端联合促销。省公司协调厂商及相关部门,针对连锁厅店一季度集约机型拉新,省公司追加20元/台激励;在2月20日前本地与厂商对接,调整优化本地新的终端销售目标及政策、货源等相关内容。协助代理商加大终端流速,减轻库存压力。
七、对代理商远程服务支持不间断
(十二)发挥网厅代理商专区服务支撑作用。网厅代理商专区已发布渠道代理商服务、支撑政策信息,各地市渠道合作联系人和渠道经理通过电话、即时通信等手段实现在线服务不间断,第一时间将最新服务政策触达渠道代理商。
八、地市公司工作组织要求
各分公司要提高政治站位,从履行央企责任担当的高度,落实省公司部署要求,细化本地方案,组成市场、渠道、财务、审计、纪检等相关部门联合团队,做好支撑工作,防范廉洁风险。各项工作组织要求如下:
(一)落实各级政府政策要求、关注同业动态。各分公司出台政策要结合当地政府出台的对中小企业扶持的要求,同时与当地同业做好协同。
(二)实事求是,分类管理,把政策用在该用的地方。各分公司要根据本地疫情情况及影响的周期、范围,制定不同力度的扶持政策。优先扶持有意愿、能力强、与中国电信合作紧密的清单制代理商,优先扶持位于战略性位置的综合体、社区大店、农村大店以及销量较高的清单制门店。
(三)长短兼顾,政策制定既稳定当前合作,又要着眼疫情后期及全年发展。政策要统筹考虑全年经营目标,为后续成本使用预留弹性空间。原则上,各月使用的渠道费用不能超过2019年同期各月的费用,落实国资新政的费用管控要求。疫情期间特殊补贴政策应签署补充协议,对疫情结束后的持续合作和发展目标进行约定。
(四)落实渠道规范管理,防范廉洁风险。各分公司出台方案要按照内控流程审批,符合“三重一大”规定的要集体研究决策,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的工作生产要求做好相关记录。相关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,特别对阶段性减免补贴政策要准确把握,防范随意扩大期限和范围。财务、审计部门要加强费用管控和后期稽核。纪委履行好监督职责,对顶风违纪、失职失责的严肃查处。
(五)政策实施过程要监控代理商运营情况,防控异常情况。实时掌握代理商销量情况,对疫情期间的渠道效能进行监控,因疫情影响的渠道效能纳入专项分析。对排除疫情影响外的异常情况进行针对性管控。
(六)从疫情应对出发,研究制定优化渠道布局和渠道效能提升的长期举措。各分公司除当前制定渠道服务政策外,要积极研究疫情对渠道发展影响,研判人流、客流变化,对渠道代理商合作模式调整、赋能助智、系统平台等长期性服务举措进行研究,为后续多种方式加强渠道代理商服务合作奠定基础。
附件1:翼支付企业白条政策使用说明
附件2:6项信息化应用介绍
附件3:代理商扶持政策对接人
销售及渠道拓展部
2020年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