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:
根据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部信管〔2023〕105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要求),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292号)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,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(以下简称内蒙古电信公司)将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(以下简称APP备案)工作,配合通信行业监管单位、协同同行友商,共同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现将重点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292号)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,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。即: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移动应用程序(APP),内蒙古电信公司将终止为其提供该APP互联网接入服务,分发平台也不得为其提供上架服务。
二、时间要求
1.如果您的APP已在分发平台上架且已完成网站备案,您需要于2024年3月底前联系我们完成备案。参照网站备案的方式,由我公司为APP主办者代为履行备案手续,或由主办者发起自助备案。2024年4月起,未完成备案的APP应用,可能面临被停止接入、应用下架的风险。
您可以联系您的客户经理,或直接联系对应盟市电信公司的备案工作对接人,沟通备案细节。
2.若您的APP计划在分发平台上架,且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内各级电信公司接入互联网,则需要首先进行APP备案,并通过备案主体所在省/自治区/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核后,您的APP才可提供对外访问使用、完成后续分发平台上架流程。
3. 完成备案后,APP主办者应在APP的“设置”或“介绍”等显著位置标注备案号。
内蒙古电信公司各盟市APP备案工作对接人:
呼和浩特:白经理,18047100388;
包 头:董经理,13327179311;
乌 海:孙经理,15335736915
赤 峰:赵经理,13327151177
通 辽:王经理,15332990181
呼伦贝尔:孙经理,15304700308
兴 安:斯琴经理,15335622629
锡林郭勒:侯经理,18047986662
乌兰察布:云经理,18047409338
鄂尔多斯:王经理,13304776077
巴彦淖尔:秦经理,15335681625
阿 拉 善:杨经理,15334839110
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
2023年1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