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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漫游流量包



业务规则:

1、订购前需先开通国际漫游数据功能,全市所有渠道均可办理。

2、所有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。

3、有效期为90天,指用户订购成功后,在有效期内首次在目标地首次使用国际流量即为激活生效。

4、使用后失效:多天国漫流量包激活生效后,失效时间从生效时间起按自然天计算(以下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)。生效当天为第1天,第1天过24:00后为第2天,……,第n天过24:00后流量包失效(n指销售品名称中定义的天数)。

5、未使用失效:用户订购多天不限量国漫流量包成功后,90天内未在适用漫游地产生数据上网流量,该流量包不能再激活使用。

6、退订:多天国漫流量包不允许变更、退订,允许拆机。号码成功开通后,无论是否在漫游地产生数据流量,均无法退费。

7、叠加规则:多天国漫游流量包,与相同适用方向的相同天数或不同天数的账单、非账单支付及后向漫游流量包互斥,不允许叠加。

8、主副卡不共享:副卡不分享主卡订购的多天不限量国漫流量包内业务量,副卡可单独订购。

9、上网方式:流量包内流量为流量包目的地漫游流量,在大陆境内不扣减,可用于目的地4G、3G、2G上网方式,不含WLAN(wi-fi)上网。

10、公平流量使用原则:包天流量服务受各地运营商网络公平原则约束,当客户于短时间内使用过多流量或达到公平使用量,运营商将有权对客户进行限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