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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电信关于“黑卡”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告

尊敬的用户:
      按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“黑卡”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保[2014]570号)的要求,自2015年2月1日起,“对持有居民身份证之外有效证件的用户,电信企业应在自有营业厅为其办理电话入网手续”。故自2015年2月1日起,持身份证之外的用户请持有效证件原件(包括护照(限外籍人士)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)前往电信自有营业厅办理入网手续。
      查询电信自有营业厅地址请咨询中国电信24小时服务热线10001-1-7-1或10000。


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
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天津市电信分公司
2015年1月26日